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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数据概览

  1. 26
    诉求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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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中
  3.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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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Q: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提出过哪些明确要求?
    A:2022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2022年9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涉及相关法律修改,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的完善关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牵一发而动全身”。会议强调,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涉及各方面利益重大调整,必须审慎稳妥推进。试点县(市、区)数量要稳妥可控。要坚持同地同权同责,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交易,适用相同规则,接受市场监管。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合理布局各用途土地。要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要求。
  • Q:我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指导思想是什么?
    A: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形成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行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同责,激活土地要素,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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