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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召发[2024 ] 10号

关于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25-01-02 浏览次数:521
政策级别 区县级 适用范围 全国 -河南省 -南阳市 -南召县
印发日期 2024-12-27 执行日期 自 2024-12-27 至 长期有效
发文部门 中共南召县委办公室 报送部门
责任部门 南召县工信局,南召县人社局,南召县科技局,南召县市场监管局,南召县金融服务中心,南召县人民政府 协同部门
责任处室 南召县工信局 咨询电话 0377-66908809
申报日期 自 2024-12-27 至 2040-08-01 兑现日期 自 2024-12-27 至 2041-01-01
适用行业 制造业,采矿业
  • 要点详情
  • 申报指南
  • 政策要点

    关于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要点解读

    促进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 南召县制造业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审核要求

    一、申报审核机制

    1.严把企业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次年的2月底之前填报南召县制造业企业发展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3),并按照企业申报资料清单(附件5)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给县工信局需企业提交其他资料和证明的,企业必须按要求提供

    2.严把部门审核工作。县工信、税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政法委、纪委监委等部门依据本文件规定,对上报的企业(附件4)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审核把关。

    3.严把资金拨付工作。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县工信局)根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核认定奖励资金金额,提交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机构同意后,由县财政拨付奖励资金。县乡财政分别承担的,先由县财政全额拨付:年底县、乡算账时,乡镇承担部分扣留县财政;企业获得奖项的次年,县财政进行资金拨付,

    二、排除机制

    年度内,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奖励:

    1.未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或有偷税、抗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被税务部门行政处罚的;

    2.出现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环保违法现象、食品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的;

    3.企业主要负责人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有不良征信记录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的企业(通过“信用河南”查询);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一票否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