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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豫发改办投资〔2024〕81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等关于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4 浏览次数:117
政策级别 省级 适用范围 全国 -河南省
印发日期 2024-10-30 执行日期 自 2024-10-30 至 长期有效
发文部门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 报送部门
咨询电话 适用行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金融业,制造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其他
  • 要点详情
  • 政策要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705号)要求,为便于精准高效制定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持续优化民间投资政策环境,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河南监管局共同决定参照国家模式,建立以统计数据为基础,以重点民间投资项目为抓手,以政策为支撑的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

    要点解读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展改革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金融监管分局(济源金融监管支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705号)要求,为便于精准高效制定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持续优化民间投资政策环境,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河南监管局共同决定参照国家模式,建立以统计数据为基础,以重点民间投资项目为抓手,以政策为支撑的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数据分析研判,把准民间投资工作方向

    1.加强统计数据运用。省发展改革委加强与统计部门衔接,持续对民间投资数据进行分析研判,聚焦基础设施、制造业、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民间投资发展趋势,为出台可操作、能见效的政策措施提供支撑,激发民间投资新活力。

    2.强化意向投资监测。省发展改革委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结合民间投资项目立项申报情况,强化民间意向投资分析监测,按月发布分领域、分地区意向投资趋势,为各地精准、务实制定相应支持政策措施提供参考。

    3.深入开展形势调研。省发展改革委通过书面调研、实地查看、座谈会等形式,掌握各地民间投资最新情况,听取民间投资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政策建议,为省级层面强化民间投资政策供给奠定基础。

    二、聚焦重点项目清单,强化民间投资要素保障

    4.优化立项审批服务。省发展改革委分批梳理符合要求的民间投资项目,申请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探索建立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以下简称入库项目)。入库项目实行联审联批、告知性备案等,依法合规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办理立项手续。

    5.强化项目用地保障。对入库且有用地需求的项目,省自然资源厅将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衔接,指导民营企业用好用足重大项目建设白名单、中央加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等用地政策,帮助项目顺利实施。

    6.提升环评服务效能。对入库的项目,省生态环境厅将强化与省发展改革委协同配合,结合项目环评工作诉求,指导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有针对性的靠前服务,加强政策沟通辅导,推进审批提质增效。

    三、拓展银企对接渠道,破解民间投资融资难题

    7.持续强化项目推介。省发展改革委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根据国家明确的项目条件和重点类别,持续梳理并公开推介拟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项目,跟踪项目推介进展情况,指导项目单位加快完善前期手续,提升民间资本吸引力,做到“项目等资金”。

    8.积极推行投贷联动。对入库且有融资需求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河南监管局,完善投贷联动机制,及时将项目信息推送至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独立评审、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融资支持,着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9.加强政府资金支持。对入库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在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府性资金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时,开辟“绿色通道”,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四、分类完善支持政策,推动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10.提高基础设施REITs推荐质量。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贯彻落实基础设施REITs常态化发行要求,强化政策辅导,优化工作流程,落实发行条件,尽可能缩短项目准备周期,切实提高项目申报工作质量和效率。

    11.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谋划储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及时纳入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聚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领域,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参与使用者付费项目。

    12.有序推进盘活存量资产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将指导各地各部门按照存量资产权属关系,围绕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市政设施等重点领域,梳理筛选具备一定盘活条件的项目资产,逐一明确盘活方案,逐级建立盘活台账,积极落实盘活条件,依法合规推动存量资产有效盘活。

    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河南监管局共同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承接国家工作机制各项任务,通过召开会议、协同办公等形式,统筹做好全省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政策制定落实工作。各地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金融监管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本地区有关工作机制,协同解决民营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资金、要素等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河南监管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