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要点
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推动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将工程建设许可阶段需要到自然资源等部门分头分次办理的有关事项进行整合,实行“工程建设许可办理一件事”,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要点解读服务内容。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核”“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市政公用设施报装”“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存储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事项并联办理。
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工程建设许可办理一件事”所涉及部门联动机制: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管和政务服务管理等部门进行业务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实现11个工作日办结相关事项。
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实施“工程建设许可办理一件事”联办方案,负责做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事项或明确的时间内提出办理意见(包括受理、不予受理和其他办理决定),并将审批决定及时反馈至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气象部门:即时查收、核对推送流转的联办信息和材料,负责做好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查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事项或明确的时间内提出办理意见(包括受理、不予受理和其他办理决定),并将审批决定及时反馈至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生态环境部门:即时查收、核对推送流转的联办信息和材料,负责做好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事项或明确的时间内提出办理意见(包括受理、不予受理和其他办理决定),并将审批决定及时反馈至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
国家安全部门:即时查收、核对推送流转的联办信息和材料:负责做好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事项或明确的时间内提出办理意见(包括受理、不予受理和其他办理决定),并将审批决定及时反馈至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应急管理部门:即时查收、核对推送流转的联办信息和材料,负责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及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存储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事项或明确的时间内提出办理意见(包括受理、不予受理和其他办理决定),并将审批决定及时反馈至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城管部门:即时查收、核对推送流转的联办信息和材料,负责做好市政公用设施报装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事项或明确的时间内提出办理意见(包括受理、不予受理和其他办理决定),并将审批决定及时反馈至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
1.受理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南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办事大厅(http://111.6.77.207:8001/)提出申请或线下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工程建设项目专区综合窗口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并联审批。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即时查收核对推送流转的联办信息和材料,负责做好本部门事项审批(备案)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事项或明确的时间内提出办理意见(包括受理、不予受理和其他办理决定),制作结果文书或证件,并将审批决定及时反馈至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3.统一出件。审批服务部门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应将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由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出件。综合服务窗口及时通知申请人在线上下载审批办理结果文书(相关电子证照)。实行“容缺审批+承诺制”受理的事项,综合服务窗口应将需监管信息推送至有关监管部门,在申请人补齐材料后,综合服务窗口按要求发放有关结果文书。
申请材料
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需要并联申请的办理事项,按照附件2《南阳市“工程建设许可办理一件事”联办事项清单》中列明的材料进行提交。
热点政策
-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南阳市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
2023年度南阳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
-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全市工业2021年度星级企业、功勋企业家、 特别贡献奖获得者、十大杰出科技创新专家、 十大杰出工匠暨奖励晋级企业的决定
对2021年创新能力强、业绩增长快、社会贡献大物、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优秀企业和模范人,给予“南阳市工业2021年度星级企业”、“特别贡献奖”、“2021 年度十大杰出科技创新专家”、“2021 年度十大杰出工匠”等荣誉称号及奖励
-
关于印发《引客入宛奖励第二阶段资金 使用办法》的通知
在文旅产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中每年固定500万元,鼓励、支持在南阳市注册成立、经营并积极招引外地游客赴宛旅游消费的旅行社。
-
中长期贷款和设备购置贴息贷款申报指南
1,中长期贷款 2,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