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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宛工改办〔2023〕9号)

关于推行“工程建设许可办理一件事”集成改革

发布日期:2024-01-26 浏览次数:656
政策级别 市级 适用范围 -河南省 -南阳市 -市本级
印发日期 2023-09-11 执行日期 自 2023-09-11 至 2062-09-11
发文部门 报送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部门 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部门
责任处室 行政审批科 咨询电话 63108325
申报日期 自 2023-09-11 至 2023-10-11 兑现日期 自 2023-09-22 至 2023-10-22
适用行业 农、林、牧、渔业,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其他
  • 要点详情
  • 申报指南
  • 政策要点

    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推动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将工程建设许可阶段需要到自然资源等部门分头分次办理的有关事项进行整合,实行“工程建设许可办理一件事”,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要点解读

    服务内容。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核”“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市政公用设施报装”“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存储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事项并联办理。

    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工程建设许可办理一件事”所涉及部门联动机制: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管和政务服务管理等部门进行业务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实现11个工作日办结相关事项。

    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实施“工程建设许可办理一件事”联办方案,负责做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事项或明确的时间内提出办理意见(包括受理、不予受理和其他办理决定),并将审批决定及时反馈至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气象部门:即时查收、核对推送流转的联办信息和材料,负责做好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查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事项或明确的时间内提出办理意见(包括受理、不予受理和其他办理决定),并将审批决定及时反馈至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生态环境部门:即时查收、核对推送流转的联办信息和材料,负责做好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事项或明确的时间内提出办理意见(包括受理、不予受理和其他办理决定),并将审批决定及时反馈至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

    国家安全部门:即时查收、核对推送流转的联办信息和材料:负责做好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事项或明确的时间内提出办理意见(包括受理、不予受理和其他办理决定),并将审批决定及时反馈至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应急管理部门:即时查收、核对推送流转的联办信息和材料,负责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及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存储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事项或明确的时间内提出办理意见(包括受理、不予受理和其他办理决定),并将审批决定及时反馈至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城管部门:即时查收、核对推送流转的联办信息和材料,负责做好市政公用设施报装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事项或明确的时间内提出办理意见(包括受理、不予受理和其他办理决定),并将审批决定及时反馈至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 1.受理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南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办事大厅(http://111.6.77.207:8001/)提出申请或线下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工程建设项目专区综合窗口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并联审批。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即时查收核对推送流转的联办信息和材料,负责做好本部门事项审批(备案)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事项或明确的时间内提出办理意见(包括受理、不予受理和其他办理决定),制作结果文书或证件,并将审批决定及时反馈至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3.统一出件。审批服务部门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应将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由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出件。综合服务窗口及时通知申请人在线上下载审批办理结果文书(相关电子证照)。实行“容缺审批+承诺制”受理的事项,综合服务窗口应将需监管信息推送至有关监管部门,在申请人补齐材料后,综合服务窗口按要求发放有关结果文书。

    申请材料

    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需要并联申请的办理事项,按照附件2《南阳市“工程建设许可办理一件事”联办事项清单》中列明的材料进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