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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宛自然资[2021]89号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免收企业非住宅类不动产转移登记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5 浏览次数:358
政策级别 市级 适用范围 -河南省 -南阳市 -市本级
印发日期 2021-12-24 执行日期 自 2021-11-26 至 2025-03-31
发文部门 报送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卧龙区自然资源局 协同部门 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
责任处室 卧龙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服务中心 兑现日期 自 2021-11-26 至 2025-03-31
咨询电话 0377-63226037 适用行业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要点详情
  • 申报指南
  • 政策要点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不动产制度性交易成本,经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全市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买方为企业的转移登记费予以免除,应负担费由各级财政负担。

    要点解读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负担,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1月26日起,实行企业购买非住宅类不动产办理登记时“零收费”。

  • 免申即享政策无需企业申报(企业根据短信提醒,确认奖补资金到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