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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豫工信办企业〔2024〕35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度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6 浏览次数:522
政策级别 省级 适用范围 -河南省 -南阳市 -南召县
印发日期 2024-03-08 执行日期 自 2024-03-08 至 2024-03-31
发文部门 报送部门 河南省工信厅
责任部门 南召县工信局 协同部门
责任处室 企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66908809
申报日期 自 2024-03-08 至 2024-03-31 兑现日期 自 2024-03-08 至 2024-12-31
适用行业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要点详情
  • 申报指南
  • 政策要点

    为提升我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豫工信企业〔2023〕4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度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

    要点解读

    一、申报条件

    (一)在河南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2024年3月31日企业注册满两年,且是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二、申报时间

    3 月31日前。

    三、组织实施

    (一)线上申报。

    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须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通过“数字化水平评测”模块进行自评,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模块,如实、完整填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并上传佐证材料。

    (二)市级审核。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属地原则,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按分配名额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同时完成线上提交工作。

    (三)省级认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企业材料进行评审、实地抽查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印发正式名单。

    四、复核工作

    按《实施细则》要求,我省2021年认定的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的除外),需按照上述第一、二、三项要求及程序自愿申请完成复核。未申请和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到期后相应称号自动失效。为加强政策衔接,在正式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依然有效。

  • 一、申报条件

    (一)在河南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2024年3月31日企业注册满两年,且是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二、申报时间

    3 月31日前。

    三、组织实施

    (一)线上申报。

    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须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通过“数字化水平评测”模块进行自评,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模块,如实、完整填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并上传佐证材料。

    (二)市级审核。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属地原则,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按分配名额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同时完成线上提交工作。

    (三)省级认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企业材料进行评审、实地抽查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印发正式名单。

    四、复核工作

    按《实施细则》要求,我省2021年认定的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的除外),需按照上述第一、二、三项要求及程序自愿申请完成复核。未申请和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到期后相应称号自动失效。为加强政策衔接,在正式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贯力度,做好答疑解读,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指导企业严谨、规范整理申报材料,落实好初审责任,对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核实,把好材料真实性审核关口。各地需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就材料真实性进行当面谈话,谈话结果要写入推荐文件。各地要统筹本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对本次申报企业中,有意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注意指导企业在准备申报材料时,对标“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高质量出具审计报告,编制申报材料,避免重复工作,减轻企业负担。

    (三)分配至各地的推荐名额非最终认定名额,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围绕我省28条重点产业链,聚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确保推荐企业符合认定标准,我厅将择优予以认定。对整体报送质量不高或企业有明显不符合《实施细则》标准的,将予以通报。

    (四)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3月31日前完成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件(附件2一式2份;PDF格式电子版由各地汇总后刻录至一张光盘)、推荐汇总表(含可编辑电子版)、主管部门导出的《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含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为进一步加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的衔接,本次申报严格按照规定期限,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五)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核坚持公平公正,随机抽取专家。我单位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