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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关于印发《南阳市高效办成信用修复 “一件事”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行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工作制度的通知》(豫发改财金〔2024〕110号)要求,切实提升我市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服务效率,推动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确保企业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一件事跑一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南阳市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实施意见》,请认真落实。 联系人: 市发改委 高申力 63132020 胡子俊 13598201457 电子邮箱:nyxytxjs@163.com 市市场监管局 张中阳 63169310 13903775388 电子邮箱:xyk63169310@163.com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2日 南阳市高效办成信用修复 “一件事”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行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工作制度的通知》(豫发改财金〔2024〕110号)要求,切实提升我市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服务效率,推动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确保企业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一件事跑一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机制 (一)规范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流程。各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单位应制定并公示本部门信用修复“一件事”办理地点、方式和联系电话。市场主体到做出行政处罚的单位进行信用修复时,要主动为市场主体开具信用修复相关材料,并同步协助其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本行业监管平台、本单位官网等公示平台完成信用修复申请,确保市场主体就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事项只跑一趟、一次办结。 (二)设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专员。各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单位应指定专人为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专员,加强学习并熟练掌握信用修复工作的相关知识,确保修复工作的专业性。各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强化内部工作统筹,确保信用修复工作无缝对接,实现修复工作的高效便捷。 (三)加强信用修复协同工作。市信用办、市市场监管局将定期对全市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并建立微信工作群,负责协调各处罚机关之间的信用修复工作。对于部分可直接在信用中国提交信用修复申请的企业,市信用办每日将此类修复信息在工作群中共享,各处罚机关应及时在其他处罚公示平台予以修复,确保信息同步更新。 二、建立行政处罚“两书同达”制度 为简化企业信用修复流程,提高信用修复效率,维护企业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建立南阳市行政处罚“两书同达”制度。 (一)制度内容。按照“一处罚一告知”和“谁处罚谁告知”的原则,全市各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除警告、通报批评)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见附件1),主动告知当事人享有信用修复权利和可以申请信用修复的部门,指导市场主体认真填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回执单》(以下简称《回执单》,见附件2),帮助市场主体充分了解信用修复的权利义务,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履行处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建重塑信用。各部门可以根据本领域相关规定,增加或者调整《告知书》《回执单》格式和内容。 (二)工作目标。自2024年5月1起,具有行政处罚职权的行政机关全面建立一处罚一告知“两书同达”制度,新增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率达到100%,被处罚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知晓率100%,市场主体自觉维护信用、及时修复信用理念明显增强,信用修复效率大幅提升,市场信用环境有效改善。2024年4月30日前对市场主体已送达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各行政处罚机关应当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两个月内补送《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 三、加强监督与投诉处理 市信用办将加强对各处罚单位行政处罚修复工作的监督,定期对完成修复的市场主体进行回访,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对于未能按要求帮助市场主体一次性完成修复及修复申请的单位,市信用办将接受市场主体的投诉,并严肃处理。投诉监督电话:0377-63180507。 各单位要加快建立本领域工作机制,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协调解决信用修复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本意见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工作要求,确保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请各单位3月29日前将专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发送到邮箱:nyxytxjs@163.com。 附件:1、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模板) 2、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回执(模板) 3、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指引 4、市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微信工作群二维码 5、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相关单位名单 附件1 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 (模板) 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因(具体违法行为描述)被我单位进行处罚,处罚决定文书号: 。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文件规定,该行政处罚信息将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公开公示。 行政处罚信息目前已广泛应用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资金补贴、项目申报、评先评优、资格资质认定、备案及金融信贷等领域,可能对你单位的生产带来一定的影响。 根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8号),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日起,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公示期为3年,其中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1年(详情可参考信用信息修复指南: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yxf/xfzn/)。你单位可在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义务并满足最短公示期限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申请在线修复,修复业务受理情况、审核进度和结果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实时查询。如有疑问,可通过信用中国(河南)网站查询本地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联系方式(https://credit.henan.gov.cn/ca/20180109000016.htm页面内进入“现场受理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注意事项 1、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如有虚假,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信用修复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向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支付费用。 联系方式 如您对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工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单位公章) 备注:此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执法案卷,一份交当事人。 附件2 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回执 (模板) 我单位已收到 (单位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的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编号 ),已经了解行政处罚公示时间和信用修复政策。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此回执单非必须,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企业是否出具。 附件3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行政处罚信息信用 修复流程指引 为引导失信主体规范、便捷办理信用修复,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根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指引。 第一步查看行政处罚信息是否达到最短公示期 1.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在网站首页顶端查询栏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找到主体信息。 2.找到“行政管理”,点击下方的“行政处罚”分类,可以看到相关行政处罚信息。 3.查看行政处罚信息右上角的“在线申请修复”按钮。按钮为灰色,则表示未达到政策规定的最短公示期。按钮为红色,则表示已达到政策规定的最短公示期,具备信用信息修复申请条件。 第二步准备相关资料 材料一:《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材料二: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或者其他准予信用修复的证明材料等; 其他行政处罚由处罚机关出具《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或者其他可说明相关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材料,如缴交罚款的收据、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相关整改证明材料等; 材料三:《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 以上材料模板均在“信用中国”网站右侧信用修复栏目“流程指引”中下载。 第三步提交修复申请 点击“在线申请修复”按钮,根据页面引导填报信息: 1.按照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所在地点选择受理地点; 2.填写企业经办人信息(需与授权委托书一致); 3.提交修复证明材料(材料一、二、三); 4.勾选隐私条款,并确认上述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成功后,注意查收通知短信。 第四步查看修复申请 可通过通知短信中的“办理进度查询码”在线查看受理情况、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 查询地址: https://public.creditchina.gov.cn/htmls/repair3/repairSearch.html 第五步修复结果反馈 如申请资料符合要求,“信用中国”网站自提交成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审核,撤下公示信息。 如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将反馈原因。 附件4 市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微信工作群二维码 附件5 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相关单位名单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审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要点解读南阳市创新性建立信用修复“一次办”工作机制,各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单位指定专人担任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专员,负责主动为市场主体开具信用修复相关材料,并同步协助其在多个公示平台完成信用修复申请,确保市场主体在办理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事项时,只需跑一趟,一次办结,极大提升了服务效率。
同时,建立了行政处罚“两书同达”制度。在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作出处罚单位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主动告知当事人享有信用修复的权利和申请修复的部门,并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履行处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建重塑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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